关于给予李波等同学系内通报批评的决定
日期:2015-05-06   作者:[db:发布人] 来源:[db:来源]  浏览量:1016
关于给予李波等同学系内通报批评的决定
管理系各班级:
李波、刘俊睿、黄鹏辉、庄凯、张晓敏、周立鹏等同学本学期开学至今已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,严重违反校规校纪。
根据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》第四章第十二条: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20学时以内(含20学时),由辅导员提出严肃批评。根据《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管理系学生考勤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二款: 旷课达到12学时,给予系内通报批评并告知家长。经过系领导研究决定,现给予以上同学系内通报批评处分。
希望以上同学能够吸取教训,严以律己,纠正错误,端正学习态度。同时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共同营造良好的校风、学风。
管 理 系
二○一五年五月六日
附名单:
序号  | 姓名  | 学号  | 专业  | 旷课时数  | 
1  | 李波  | 1440513132  | 14企管  | 16  | 
2  | 刘俊睿  | 1340124162  | 13企管  | 12  | 
3  | 黄鹏辉  | 1240519106  | 12旅管  | 14  | 
4  | 庄凯  | 1240112279  | 12企管  | 14  | 
5  | 张晓敏  | 1240513141  | 12企管  | 20  | 
6  | 周立鹏  | 1240513143  | 12企管  | 14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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